本帖最后由 HansonJ 于 2014-5-17 19:28 编辑
阿城,
就是他啦.
26号晚上,27凌晨到的,总共26,27,28,三天.
29号送他到高速路口,好心的一位大哥,没等他搭车,直接就请他上车了.
本来阿城说要多呆一阵子的,最后还是走啦.特好玩的人.
我还带他去我一朋友那里吃了顿饭,不知道那个饭合口味不,反正那女孩子不会做饭的哦,,,哈哈哈.
临走那天晚上,阿城说那叔叔照的不好,然后和他拍了一个.是不是很像兄弟呀..哈哈哈..
还有提醒一下大家,接沙发的时候务必查看好沙友的信息,大家都有个保障.
我自己失误,丢失了朋友笔记本,购物卡,还有我自己的一些东西.
价值超过5000,已经报警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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