沙发客网|新一代沙发客专业网站|俱乐部

 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
QQ登录

只需一步,快速开始

扫一扫,访问微社区

查看: 2200|回复: 59

山东行之淄博麦穗帅帅

  [复制链接]
实名认证

签到天数: 1108 天

[LV.10]以坛为家III

TA的评价

评价次数:31

综合评分:5

发表于 2015-12-10 22:23:05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沙发旅行
沙发城市: 淄博市
沙发主人: 麦穗帅帅(UID: 330426)
沙发时间: 2015-12-06
接待方式: 住一宿
沙发天数: 1 天
沙发人数: 1 人
综合评分: 5 分
沙发前互动
      @麦穗帅帅 是今年上半年刚注册的新朋友,时常看到她在沙友茶座灌水。后来又接待了广西的非言528,非言到成都来是我接待的。我们在牧马家的时候,她非常喜欢月月。于是就熟悉了,在天津六周年聚会时,她也参加了。这样大家就更熟了,所以这次到淄博,去她那就顺理成章了。
沙发过程
     5号我们一起菩萨叔那吃了晚饭,晚上她就坐顺风车回去了。第二天上午,我坐公交车到她那里。安顿好后,一起吃了快餐。下午就各忙各的了。在淄博,一年多前认识了本地沙友真水无香。虽然平时很少聊天,但一直在QQ好友里面。这次也提前联系了她,她说请我吃饭。帅帅也想认识这位本地的沙友。于是大家商议在银泰城碰头。
      下午四点半我先到,无香因为有事要晚些到。我就和帅帅一起慢慢逛着等她。六点半左右,无香到了。她团购了个烤鱼,大家边吃边聊。聊加入沙网的经历,旅游攻略,总之,氛围很融洽。到八点半,就各自回家了。
沙发后感悟
      到沙主的城市,难免要让沙主破费。严格执行AA制,在好客山东这边,好像有点行不通。这方面,广东沙友做得比较好,值得全国沙友学习。我到你那,你请客了。那就为以后的沙发互换多了些期望,不然总感觉欠着一个人情。根据这段时间的观察,沙主最不能容忍的就是爽约放鸽子行为。所以我宁可空降,也不能接受爽约。如果几个月或更早的时候就加了好友互动,大家对你认可了,提前两三天联系沙发。好多沙主还是乐意接待的。
@等灯点燃 @阿湘








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

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,没有帐号?立即注册

x

评分

1

查看全部评分

实名认证

签到天数: 1933 天

[LV.Master]伴坛终老

TA的评价

评价次数:25

综合评分:5

发表于 2015-12-10 22:28:33 | 显示全部楼层

回帖奖励 +2 颗沙粒

沙发是我的@小園  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实名认证

签到天数: 291 天

[LV.8]以坛为家I

TA的评价

评价次数:6

综合评分:5

发表于 2015-12-10 22:28:47 | 显示全部楼层

回帖奖励 +2 颗沙粒

沙发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实名认证

签到天数: 1933 天

[LV.Master]伴坛终老

TA的评价

评价次数:25

综合评分:5

发表于 2015-12-10 22:34:51 | 显示全部楼层
麦穗帅帅 发表于 2015-12-10 22:28
沙发

抱歉,我抢先了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实名认证

签到天数: 202 天

[LV.7]常住居民III

TA的评价

评价次数:5

综合评分:5

发表于 2015-12-10 22:48:49 | 显示全部楼层

回帖奖励 +2 颗沙粒

那就马扎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实名认证

签到天数: 202 天

[LV.7]常住居民III

TA的评价

评价次数:5

综合评分:5

发表于 2015-12-10 22:49:22 | 显示全部楼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实名认证

签到天数: 1021 天

[LV.10]以坛为家III

TA的评价

评价次数:17

综合评分:5

发表于 2015-12-10 22:56:32 | 显示全部楼层

回帖奖励 +2 颗沙粒
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实名认证

签到天数: 291 天

[LV.8]以坛为家I

TA的评价

评价次数:6

综合评分:5

发表于 2015-12-10 23:04:59 | 显示全部楼层
千里戈壁 发表于 2015-12-10 22:34
抱歉,我抢先了。

没事,哈哈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实名认证

签到天数: 1067 天

[LV.10]以坛为家III

TA的评价

评价次数:10

综合评分:5

发表于 2015-12-10 23:43:38 | 显示全部楼层

回帖奖励 +2 颗沙粒

我就来凑个热闹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实名认证

签到天数: 1145 天

[LV.10]以坛为家III

TA的评价

评价次数:1

综合评分:5

发表于 2015-12-10 23:48:23 | 显示全部楼层

回帖奖励 +2 颗沙粒
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QQ|小黑屋|手机版|沙发客网 ( 冀ICP备19007410号-2 | 全球排名

GMT+8, 2024-5-2 11:10

Powered by Discuz! X3.4

Copyright © 2001-2021, Tencent Cloud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